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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第一批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0: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01       报名截止:2021-12-30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鄞政发〔2007〕89号)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鄞政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总院)是一家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作为牵头单位,与9家分院共同组建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医院学科建设全面,综合实力较强,多个学科已跻身省、市、区各级重点学科行列。医院建有“双院士”工作站,国家级著名专家工作室等。学科特色鲜明,形成了以器官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动的诊疗模式。现有硕博导师14人,博士研究生11人,硕士研究生260人,高级职称人才312人。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宁波市鄞州区第三医院)是一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差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诊疗、住院、护理、家庭医生、预防保健等工作。医院现有硕士研究生8名,高级职称人才65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所学专业与需求岗位对口,医生岗位能报考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网址:(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08406/index.html)

  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网址:(http://www.yz2y.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地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具体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报名方式和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个人基本情况说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如有发表论文、课题或其他荣誉证书等也可提供。所提供资料真实,凡有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门测试知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鄞州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

  入围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签订的,空缺指标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杭州市临平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00人,其中普高13人、职高12人、初中98人、小学176人、特殊教育1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下同):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

  ②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

  ③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综合(专业)成绩排名统计范围为本校本专业所有学生,下同),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的人员;

  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毕业生;

  ③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

  ④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⑤浙江省户籍(生源地)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放宽到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前30%;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报考特殊教育岗位的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⑥具有临平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大学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底前,下同)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临平区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1年12月9日9时—12月13日20时。

  报名网址: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lpjszk.311100.com/。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http://edu.hangzhou.gov.cn/art/2021/11/29/art_1228921906_58938830.html)

  报考人员登陆“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12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1年12月18日9时—12月19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0年12月20日9时—12月22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临平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3.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4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自主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学校自定,另行通知。

  1.学校名单:全区普高学校、职高学校、余杭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临平第二中学、余杭第二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崇贤沾桥中学(筹)。

  2.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主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由区教育局进行监督。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临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招聘学校与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2年8月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材料。其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或未能取得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符、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2.成绩查询、体检、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请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临平门户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3.自主招聘学校考核由学校自主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查询等由学校负责通知。

  4.2019年12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生报考。

  5.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6.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7.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8.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考试时相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9.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01251、8917001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178107.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自主考核学校联系电话:

  余杭高级中学(含临平二中)(0571)86242463

  余杭第二高级中学(含沾桥中学)(0571)89177002

  塘栖中学(0571)86371566

  实验中学(0571)86236415

  临平职业高级中学(0571)86223771

  乔司职业高级中学(0571)86158329

  社区学院(商贸职高)(0571)86142009

  塘栖职业高级中学(0571)89388619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lpjszk.311100.com/

  临平门户网站:http://www.linping.gov.cn/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等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淘汰。

  在鄞州区卫生健康局报送鄞州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各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鄞州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为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2、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应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对未按规定落实事前报备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鄞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5、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6、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详见附件4.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0574-55662912.监督电话:0574-8741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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